| 一、问:省级部门在确认以奖代补的项目时,以奖代补项目的奖励标准是什么?
答:可以参照财政部、商务部关于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等文件规定的标准,但各省级部门确认的奖励数额不宜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的50%,同时,省级部门确认申报的奖励数额,应控制在今年财政预算规模允许的范围内,各省奖励数额不宜超过上年本省实际获得专项资金的2倍。请各省按扶优扶强扶基层的原则突出重点奖补。
二、问:省级用户如何调整项目排序?
答:第一步:点击“09年项目列表”,第二步:对需要调整排序的项目进行“浏览”;第三步:在弹出的“项目预览”页面的最下端“项目排序号”一栏的空白处,重新填写新的项目序号;第四步:再一次点出页面右上方的“通过省级审核”。这时,项目序号就重新生成了。
注:1、若在第一次点击“通过省级审核”时,没有对项目进行排序,系统会自动将项目排序号设为9999。
2、若填写的排序号与已通过审核的项目号重复,系统会自动将该排序号分配给此次填写的项目,之前的项目的排序号将会自动排在此项目之后。如:若已有排序项目2,和项目3,此次仍给本项目排序为2,则之前的项目2变为项目3,项目3变为项目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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